心功能不全与心力衰竭属于同一病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心功能不全是心衰的早期表现,心力衰竭是心功能不全的终末阶段。
心功能不全指心脏泵血功能受损但尚未出现明显症状,心力衰竭则是心功能不全进展后伴随呼吸困难、水肿等典型临床表现。
心功能不全可通过心脏彩超发现射血分数下降,心力衰竭需满足纽约心功能分级II级及以上标准,存在活动受限。
心功能不全以控制危险因素为主,心力衰竭需联合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严重者需植入起搏器。
心功能不全经干预可长期稳定,心力衰竭五年生存率显著降低,需定期监测BNP等指标。
建议心功能不全患者定期复查心脏超声,限制钠盐摄入并避免剧烈运动,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