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终止妊娠的时间通常建议在孕38-39周,实际时间受到血糖控制情况、胎儿发育状况、母体并发症风险、医疗团队评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血糖控制:若孕妇血糖稳定且无并发症,可考虑孕39周终止妊娠;血糖控制不佳者需提前至孕37-38周,必要时住院调整胰岛素用量。
2、胎儿评估:通过超声监测胎儿体重及羊水量,胎儿生长受限或巨大儿倾向需个体化调整终止时间,避免胎儿窘迫或产伤风险。
3、母体并发症:合并子痫前期、酮症酸中毒等急症时需立即终止妊娠,未达34周者需权衡促胎肺成熟与母婴安全。
4、医疗条件:具备新生儿重症监护能力的医院可适当延长孕周,偏远地区建议孕38周前转诊至上级医院待产。
妊娠合并糖尿病孕妇应定期监测血糖及胎心,遵医嘱选择剖宫产或引产方式,产后仍需关注血糖变化及新生儿低血糖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