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通过规范治疗多数可以治愈,治疗效果与感染分期、治疗时机及药物选择密切相关。
一期和二期梅毒对青霉素类药物高度敏感,苄星青霉素肌注可有效清除梅毒螺旋体,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
三期梅毒可能已造成器官损害,需延长青霉素疗程并联合对症治疗,心血管梅毒或神经梅毒需住院静脉给药。
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多西环素或头孢曲松替代,妊娠期患者必须进行青霉素脱敏治疗以确保胎儿安全。
治疗后需持续跟踪非特异性抗体滴度变化,所有性伴侣应同步筛查治疗,治愈后仍需防范再次感染。
治疗期间避免性接触,保持规律作息,出现吉海反应应及时就医处理,完成疗程后每年复查血清学指标至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