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药物能否停用需根据病情控制情况决定,主要影响因素有症状稳定程度、肺功能检查结果、过敏原接触频率、急性发作史。
连续3个月无夜间憋醒、日常活动受限等典型症状,且峰流速值波动小于20%时,可考虑逐步减量。需持续使用布地奈德吸入剂、孟鲁司特钠片、沙丁胺醇气雾剂维持控制。
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占预计值百分比持续超过80%,支气管舒张试验阴性提示气道高反应性改善。此时可遵医嘱调整氟替卡松吸入剂、茶碱缓释片、异丙托溴铵溶液的使用方案。
长期避免接触尘螨、花粉等明确过敏原后,气道炎症反应显著降低者减药成功率较高。维持期仍须备有特布他林雾化液、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扎鲁司特片应急。
既往有重症发作史或合并鼻息肉、胃食管反流者需终身用药。此类患者推荐联合使用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奥马珠单抗注射液、阿奇霉素分散片进行多靶点干预。
哮喘患者调整用药期间应每月复查肺功能,避免剧烈温差刺激,家中常备速效支气管扩张剂应对突发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