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一般需要每4周检查一次,实际检查频率受到孕周阶段、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妊娠并发症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妊娠12周前建议进行首次全面产检,包括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胎心,建立孕期档案,筛查高危因素。
妊娠13-28周每4周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血压、尿蛋白、宫高腹围,20-24周需完成大排畸超声检查。
妊娠28-36周调整为每2周检查一次,增加胎心监护项目,评估胎儿体位及入盆情况。
妊娠36周后需每周检查,通过内检评估宫颈条件,结合胎监结果制定分娩方案。
孕妇应保持规律作息,每日补充叶酸及铁剂,避免剧烈运动,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需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