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检查时间主要与孕周进展、胎儿发育状况、孕妇基础疾病、高危妊娠因素等有关。
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需完成血HCG、孕酮检测及B超检查,排除宫外孕或胚胎停育等异常情况。
孕11-13周进行NT筛查,孕15-20周完成唐氏筛查,孕20-24周需通过系统超声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孕28周后每2周监测胎心监护,孕36周起每周评估分娩条件,包括骨盆测量、胎位检查及妊娠并发症筛查。
存在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或双胎妊娠者,需根据医嘱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提前住院观察。
建议建立规范的产检档案,孕早期补充叶酸,避免接触致畸物质,出现阴道流血或腹痛等异常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