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不张患者能否生育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心肺功能综合评估,多数稳定期患者在严密监测下可妊娠,但重度肺不张或合并呼吸衰竭者需暂缓生育计划。
肺不张范围小于单肺叶且无低氧血症者,经呼吸科与产科联合评估后可考虑妊娠,需定期进行肺功能检查和动脉血气分析。
静息状态下血氧饱和度持续低于90%或合并肺动脉高压者,妊娠可能加重心脏负荷,建议先接受支气管镜或手术解除肺不张。
结核性肺不张需完成抗结核治疗,肿瘤性肺不张应优先处理原发病,慢性炎症所致者需稳定期超过半年再考虑妊娠。
妊娠中晚期需增加产检频率,配备家庭氧疗设备,避免呼吸道感染,分娩方式建议选择硬膜外麻醉下剖宫产降低呼吸风险。
肺不张患者计划妊娠前应完善胸部CT和心肺运动试验,孕期保持高蛋白饮食和适度呼吸训练,严格禁止吸烟及接触二手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