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化验微量元素建议在孕12周后首次检测,后续可结合产检安排复查,实际时间受到孕前营养状况、妊娠反应程度、合并症风险、地域饮食差异等因素影响。
孕前存在贫血或挑食习惯的孕妇,需在孕早期12周优先检测铁、锌等元素,通过膳食补充动物肝脏、深绿色蔬菜等食物改善。
孕吐严重的孕妇可能在16周左右需要复查,防止钾、钠电解质失衡,可适量摄入香蕉、低钠盐等缓解症状。
妊娠糖尿病或高血压患者需在20-24周加测铬、硒等元素,必要时遵医嘱服用葡萄糖酸锌口服液等制剂。
高海拔或沿海地区孕妇应在28周重点检测碘、镁含量,通过紫菜、坚果等地域性食物调节摄入量。
建议孕妇定期监测体重增长曲线,结合产科医生建议动态调整微量元素检测频率,避免盲目补充营养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