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一般不能自己去医院查抑郁症,需要监护人陪同就诊。抑郁症属于精神心理科疾病,未成年人的诊疗过程涉及知情同意权、用药安全等问题,医疗机构通常要求监护人参与。
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医疗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心理治疗或精神障碍诊断时,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抑郁症的诊断需要专业精神科医生通过面谈、量表评估、体格检查等综合判断,过程中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家族史等敏感信息,需要监护人协助提供。部分抗抑郁药物存在青少年用药风险,如舍曲林片、氟西汀胶囊等需严格评估后使用,医生需向监护人说明用药利弊。
极特殊情况下,部分医院可能为16岁以上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青少年提供独立咨询服务,但正式诊断和治疗仍需要监护人签字确认。部分城市设有青少年心理援助热线,可提供初步情绪疏导,但无法替代医疗诊断。
建议青少年先向信任的成年人说明情况,由监护人陪同至精神心理科或心理卫生中心就诊。就诊前可记录情绪变化、睡眠饮食情况等,帮助医生准确评估。若出现自伤自杀倾向,监护人应立即陪同至急诊科或拨打心理危机干预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