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产检频率主要与孕周、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妊娠风险等级等因素相关。
孕6-8周需确认宫内妊娠,通过B超检查胎心胎芽,同时建立孕期档案,筛查甲状腺功能、血常规等基础项目。
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22-26周完成系统超声排畸,此阶段每4周产检一次,监测血压、宫高、胎心等指标。
孕28周后每2周产检一次,36周起每周检查,重点评估胎位、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
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情况的孕妇需增加产检频次,根据医嘱进行专项检查如糖耐量试验、脐血流监测等。
孕期保持均衡饮食,适量补充叶酸和铁剂,避免剧烈运动,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