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胃镜检查后需注意饮食调整、活动限制、症状观察和药物管理,检查后2小时内禁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检查后2小时可饮用少量温水,无不适后可进食流质食物如米汤、藕粉,6小时后逐步过渡到半流质食物如粥、烂面条,24小时后恢复正常饮食,避免辛辣刺激及产气食物。
检查后须卧床休息1-2小时,24小时内禁止驾车、高空作业及剧烈运动,麻醉未完全消退时需家属陪同,防止跌倒。
出现持续腹痛、呕血、黑便或发热超过38℃需立即就医,轻微咽喉不适或腹胀可通过含漱温盐水、腹部按摩缓解。
活检患者术后3天内避免服用阿司匹林等抗凝药物,糖尿病患者需调整降糖药使用时间,所有药物调整需遵医嘱。
术后一周内保持饮食清淡,避免烟酒及过烫食物,出现排便异常或体重下降应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