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患者生育需谨慎评估,多数情况下不建议自然怀孕。尿毒症可能引发妊娠高血压、胎儿发育迟缓等风险,具体需结合肾功能分期、并发症控制情况及透析方式综合判断。
尿毒症患者生育前需进行肌酐清除率、肾小球滤过率等检查,肾功能处于代偿期且病情稳定者相对风险较低,但需严格监测。
合并严重贫血、高血压或心血管疾病者禁止生育,控制良好的患者需提前调整降压方案,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
血液透析患者受孕概率低于腹膜透析,但后者需警惕腹膜炎风险。规律透析需调整为每日长时透析模式,保证尿素清除指数达标。
终末期肾病患者建议考虑胚胎冻存或第三方辅助生殖,肾移植术后1-2年肾功能稳定者可评估妊娠可行性。
计划妊娠前须由肾内科与产科联合制定管理方案,加强营养支持与感染预防,妊娠期间需每周监测肾功能及胎儿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