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脂血症患者中,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活动性肝炎患者及对降胆固醇药物过敏者不宜进行降胆固醇治疗。
肝脏是胆固醇代谢的主要器官,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降胆固醇药物可能加重肝脏负担,导致病情恶化,此类患者需优先治疗原发肝病。
他汀类等降胆固醇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屏障或乳汁分泌,影响胎儿发育或新生儿健康,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应暂停降胆固醇治疗。
活动性肝炎患者肝脏处于炎症状态,降胆固醇药物可能干扰肝细胞修复,需待肝炎控制后再评估是否需要调脂治疗。
对降胆固醇药物成分过敏者可能出现皮疹、呼吸困难等严重过敏反应,需避免使用同类药物并选择替代治疗方案。
存在上述情况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血脂,通过低脂饮食、适度运动等非药物方式控制胆固醇水平,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