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肠癌的放疗适用于术前缩小肿瘤、术后预防复发、无法手术的局部晚期患者、转移性病灶的姑息治疗以及复发后的补救治疗。
1、术前放疗:对于肿瘤较大或侵犯周围组织的直肠癌患者,术前放疗可缩小肿瘤体积,降低手术难度,提高切除率。通常采用长程放疗,剂量为45-50Gy,分25-28次完成。
2、术后放疗:术后放疗主要用于高危患者,如肿瘤侵犯肠壁全层、淋巴结转移或切缘阳性,可降低局部复发风险。术后放疗剂量为45-50Gy,分25-28次,通常在术后4-6周开始。
3、局部晚期:对于无法手术的局部晚期直肠癌患者,放疗可联合化疗作为根治性治疗。放疗剂量为50-54Gy,分25-30次,同时配合5-氟尿嘧啶或卡培他滨等化疗药物。
4、姑息治疗:对于直肠癌转移性病灶,如骨转移或脑转移,放疗可缓解疼痛、控制出血等症状。放疗剂量根据病灶部位和患者情况调整,通常为20-30Gy,分5-10次完成。
5、复发治疗:对于局部复发的直肠癌患者,放疗可作为补救治疗,联合化疗或靶向治疗。放疗剂量为45-50Gy,分25-28次,具体方案需根据复发部位和既往治疗情况制定。
直肠癌放疗期间,患者需注意饮食调理,选择易消化、高蛋白、低脂肪的食物,如鸡蛋、鱼肉、豆腐等,避免辛辣刺激食物。适当进行轻度运动,如散步、瑜伽等,有助于缓解放疗副作用。放疗后需定期复查,监测肿瘤标志物和影像学变化,及时发现复发或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