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9+3周通常可以打催产针,但需由医生评估母胎状况后决定。
催产针的主要成分是缩宫素,适用于宫颈条件成熟但宫缩乏力、胎膜早破超过12小时未临产等情况。孕39+3周已足月,若存在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并发症,或胎儿宫内窘迫、羊水过少等异常,医生可能建议使用催产针引产。使用前需通过B超评估胎儿大小、羊水量及胎盘功能,并进行胎心监护确认胎儿耐受性。宫颈评分大于6分时引产成功率较高,若宫颈条件不成熟,可能需先用前列腺素制剂促宫颈成熟。
引产过程中需密切监测宫缩强度及胎心变化,避免出现强直性宫缩或胎儿缺氧。若引产失败或出现胎盘早剥、脐带脱垂等紧急情况,需立即转为剖宫产。日常需注意胎动计数,出现规律腹痛或阴道流液应及时就医。
输催产素后一般在12-24小时内可分娩,具体时间受宫缩强度、宫颈成熟度、胎位情况、产妇体质及胎儿大小等因素影响。
催产素通过模拟自然分娩的宫缩机制促进产程进展。当宫颈条件较好且胎头已入盆时,药物起效较快,部分产妇可能在6-8小时内完成分娩。此时宫缩会呈现规律性增强,间隔时间逐渐缩短至2-3分钟一次,宫颈扩张速度达到每小时1厘米以上。需持续监测胎心变化,避免宫缩过强导致胎儿窘迫。
若产妇为初产或存在宫颈管消退不全、胎位异常等情况,产程可能延长至24小时以上。此时需评估宫颈bishop评分,若用药12小时仍未进入活跃期,可能需要调整给药方案或考虑剖宫产。对于疤痕子宫产妇,需严格控制催产素滴速,防止子宫破裂风险。
分娩过程中应保持自由体位促进胎头下降,适当补充易消化食物维持体力。产后需观察子宫复旧情况及出血量,新生儿需进行阿普加评分。若出现持续性宫缩乏力或胎心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采取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