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视力下降多数可以恢复,通常与激素变化、体液潴留等生理因素有关,少数可能与妊娠期糖尿病或高血压等病理因素相关。
孕期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升高会导致角膜厚度增加、屈光度改变,可能引发暂时性视力模糊或近视加重。体液潴留也可能使眼压轻微波动,造成视物不清。这些变化多在分娩后3-6个月内逐渐恢复正常,期间应注意减少长时间用眼,避免揉搓眼睛,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干眼症状。若伴随闪光感或视野缺损,需警惕妊娠高血压引起的视网膜病变。
妊娠期糖尿病未控制可能引发糖尿病性视网膜水肿,导致持续性视力下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也可能造成视网膜血管痉挛或出血。这两种情况需要及时干预,通过控制血糖血压、眼底激光治疗等方式减少不可逆损伤。产后需定期复查眼底,部分患者可能遗留轻度视功能异常。
建议孕妇每3个月进行视力检查,避免长时间使用电子屏幕,保持环境湿度适宜。饮食中增加深色蔬菜和深海鱼类摄入,补充维生素A、DHA等营养素。若出现突然视力下降、视物变形等症状应立即就医,排除病理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