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五个月通常可以终止妊娠,但需通过引产手术实现。孕中期引产需符合医学指征,主要有胎儿严重畸形、母体健康风险、妊娠合并症、社会因素及胚胎停育等情况。
1、胎儿严重畸形经超声或基因检测确诊胎儿存在无脑儿、严重心脏畸形等致死性畸形时,需进行医学引产。此时需提供产前诊断证明,手术前需完善凝血功能、血常规等检查,常用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联合米非司酮药物方案。术后需关注宫缩强度及阴道出血量。
2、母体健康风险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心脏病心功能III-IV级等威胁孕妇生命的疾病时,继续妊娠可能引发多器官衰竭。此类情况需多学科会诊评估,引产过程需持续监测血压、血氧等生命体征,必要时采用水囊引产等机械性方法促进宫颈成熟。
3、妊娠合并症前置胎盘大出血、胎盘早剥等产科急症需紧急终止妊娠。此类手术风险较高,需备血并做好剖宫取胎准备。术后需预防感染,使用头孢曲松等抗生素,同时进行贫血纠正治疗。
4、社会因素因强奸、未成年人妊娠等特殊社会因素需引产时,需提供公安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文件。手术需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实施,术前需进行心理评估,术后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5、胚胎停育孕中期发生胎死宫内需及时引产避免凝血功能障碍。死胎滞留超过四周可能引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需检测纤维蛋白原水平。引产可采用米索前列醇阴道给药,必要时行清宫术清除残留组织。
孕中期引产属于高风险操作,须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术后需卧床休息,避免重体力劳动,加强会阴护理,每日用碘伏消毒。饮食宜补充优质蛋白如鱼肉、豆制品促进恢复,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腹痛加剧或阴道大出血需立即返院。心理方面建议家属陪伴疏导,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术后一个月需复查超声评估子宫复旧情况,半年内应采取可靠避孕措施。
流产是指妊娠在28周前自然终止,堕胎是人为终止妊娠的医疗行为。
流产可分为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两大类。自然流产指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妊娠终止,包括先兆流产、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稽留流产和复发性流产等类型。先兆流产表现为阴道流血和轻微腹痛,宫颈口未开,妊娠可能继续。难免流产时阴道流血增多,腹痛加剧,宫颈口扩张,妊娠无法继续。不全流产指部分妊娠物排出,完全流产则是全部妊娠物排出。稽留流产指胚胎死亡但未排出,复发性流产指连续发生三次或以上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是通过药物或手术人为终止妊娠,包括药物流产和手术流产两种方式。药物流产适用于早期妊娠,手术流产包括负压吸引术和钳刮术等。
流产后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保持外阴清洁,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