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膜角膜缘自体移植术主要适用于翼状胬肉复发、角膜缘干细胞缺乏症、化学伤后角膜修复等疾病。该手术通过移植健康结膜角膜缘组织修复病变区域,重建眼表功能。
1、翼状胬肉复发:
反复发作的翼状胬肉是常见适应症。当胬肉多次切除后仍复发,可能引发角膜散光甚至视力障碍。手术可切除病变组织并移植健康结膜角膜缘,降低复发率至5%以下。术后需配合抗炎滴眼液预防感染。
2、角膜缘干细胞缺乏:
角膜缘干细胞功能障碍会导致角膜上皮修复异常。患者出现持续性角膜上皮缺损、新生血管长入等症状。移植健康干细胞可重建角膜上皮来源,改善眼表稳定性。术后需长期使用人工泪液维护眼表湿润。
3、化学性眼外伤:
强酸强碱灼伤可破坏角膜缘干细胞储备。急性期后出现角膜混浊、睑球粘连等并发症。手术能修复受损的角膜缘屏障功能,防止假性胬肉形成。需在伤后3-6个月眼表稳定期实施。
4、Stevens-Johnson综合征:
该免疫性疾病会导致广泛结膜瘢痕化。角膜缘移植可改善角膜上皮化生和新生血管。手术需在全身病情稳定后进行,常需联合羊膜移植。术后需严格防控干眼症。
5、先天性无虹膜症:
此类患者常伴角膜缘发育不良。移植术能重建角膜上皮来源,减轻角膜混浊和畏光症状。手术宜在儿童期实施,需多次小范围移植避免排斥反应。
术后需佩戴治疗性角膜接触镜保护创面2-3周,避免揉眼和剧烈运动。饮食应补充维生素A、C及优质蛋白,促进上皮修复。定期复查眼压和角膜透明度,发现排斥反应需及时干预。恢复期可使用冷敷缓解不适,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
甲状腺癌碘131治疗适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术后残留病灶清除、远处转移灶治疗及复发高危患者的辅助治疗。主要适应症包括术后甲状腺残留组织清除、淋巴结转移或远处转移、血清甲状腺球蛋白持续升高、肿瘤病灶具有摄碘功能、病理类型为乳头状癌或滤泡状癌。
1、术后清甲:
甲状腺全切术后4-6周进行碘131治疗可清除残留甲状腺组织,便于后续通过血清甲状腺球蛋白监测复发。残留甲状腺组织可能摄取碘131,通过β射线破坏残留细胞,同时为后续全身扫描创造有利条件。治疗前需停用左甲状腺素钠4周或改用重组人促甲状腺素刺激。
2、淋巴结转移:
中央区或侧颈区淋巴结转移灶直径超过2毫米时推荐碘131治疗。转移淋巴结具有摄碘功能时,放射性碘可选择性破坏肿瘤细胞。治疗前需通过超声和细针穿刺确认转移灶存在,术后刺激性甲状腺球蛋白水平超过10ng/ml提示需要辅助治疗。
3、远处转移:
肺、骨等远处转移灶具备摄碘功能时,碘131可作为重要治疗手段。多发肺转移灶直径小于1厘米时治疗效果最佳,骨转移需配合外照射治疗。治疗前需通过诊断剂量碘131全身扫描确认病灶摄碘率超过0.2%。
4、高危复发因素:
原发肿瘤直径超过4厘米、甲状腺外侵犯、血管浸润等高危患者需预防性碘131治疗。美国甲状腺协会指南建议对T3以上分期、N1b期或病理提示侵袭性亚型患者进行辅助治疗。治疗后需定期监测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水平变化。
5、生化复发:
血清甲状腺球蛋白水平进行性升高但影像学未发现明确病灶时,可考虑诊断性碘131治疗。刺激性甲状腺球蛋白超过10ng/ml提示可能存在隐匿性转移灶。治疗后全身扫描可能发现常规影像检查未能显示的微小病灶。
接受碘131治疗前后需严格低碘饮食4周,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治疗期间注意隔离防护,与婴幼儿保持2米以上距离至少1周。治疗后2-3天开始口服左甲状腺素钠替代治疗,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血常规及肝肾功能。建议治疗后6-12个月进行诊断剂量碘131全身扫描评估疗效,日常避免剧烈运动防止转移灶病理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