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怀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药物流产主要通过米非司酮片配合米索前列醇片终止妊娠,其有效性受孕囊大小、药物敏感性、子宫位置等因素影响。超过49天或存在宫外孕、严重贫血等情况时需选择其他终止妊娠方式。
孕周是决定药物流产可行性的核心指标。从末次月经第一天计算,孕7周内胚胎体积较小,子宫内膜对药物反应敏感,米非司酮能有效阻断孕酮作用,米索前列醇可促使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组织。临床数据显示孕5-7周实施药物流产的成功率较高,完全流产率可达较高水平。实施前需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囊直径,排除药物禁忌证如肾上腺疾病、青光眼等。
少数特殊情况下可能突破49天限制。部分医疗机构对孕8-9周且孕囊直径较小者仍可能实施药物流产,但需密切监测出血量与妊娠物排出情况。此类情况流产失败率与不全流产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出现大出血或感染,须做好急诊清宫准备。存在剖宫产史、子宫畸形或多次流产史者更需谨慎评估。
药物流产后需观察阴道出血情况,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按时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无残留。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出血量超过月经量两倍时应立即就医。流产后建议加强营养补充铁剂和蛋白质,保持会阴清洁,半年内做好避孕措施避免重复流产损伤子宫内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