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病人一般可以换心脏,但需严格评估手术指征及禁忌证。心脏移植适用于终末期心力衰竭患者,需符合特定条件如预期生存期短、药物及器械治疗无效等。
心脏移植是终末期心衰的有效治疗手段,适用于经规范药物治疗后仍存在严重症状且预期寿命不足1年的患者。术前需全面评估包括心肺功能、肝肾功能、感染风险及心理状态等指标。符合标准的患者需进入移植等待名单,匹配供体需满足血型相容、体重相近等条件。术后需终身服用免疫抑制剂预防排斥反应,常见药物包括他克莫司胶囊、霉酚酸酯片、环孢素软胶囊等,同时需定期监测药物浓度及心脏功能。
存在活动性感染、恶性肿瘤、不可逆肺动脉高压或严重全身性疾病患者不适合心脏移植。高龄患者手术风险显著增加,通常将65岁作为年龄上限。术后可能出现急性排斥反应、感染、移植心脏血管病变等并发症,需通过心内膜活检、超声心动图等手段密切监测。部分患者可选择心室辅助装置作为移植过渡治疗或终点治疗。
心衰患者应保持低盐饮食,每日钠摄入量控制在2000毫克以下,限制液体摄入量。避免剧烈运动但需进行适度康复训练,监测每日体重变化。出现气短加重、下肢水肿或体重短期内增加需及时就医。心脏移植后需严格遵循医嘱用药,避免接触感染源,定期复查血药浓度及心脏功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