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肾损伤可分为1期、2期、3期,分期依据为血肌酐升高幅度与尿量减少程度。
1、1期标准:
血肌酐升高至基础值1.5-1.9倍或尿量小于0.5毫升/公斤体重/小时持续6-12小时,肾小球滤过率轻度下降。
2、2期标准:
血肌酐升高至基础值2.0-2.9倍或尿量小于0.5毫升/公斤体重/小时超过12小时,肾功能明显受损。
3、3期标准:
血肌酐升高至基础值3倍以上或尿量少于0.3毫升/公斤体重/小时超过24小时,或需肾脏替代治疗,肾功能严重衰竭。
分期评估需结合实验室检查与临床表现,确诊后应及时干预以延缓病情进展,日常需严格控制水分及蛋白质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