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主要基于罗马IV标准,需排除器质性疾病后结合反复腹痛、排便习惯改变等症状综合判断。
1、罗马IV标准反复腹痛近3个月内每周至少1天发作,且伴随排便频率或性状改变,症状持续6个月以上。
2、症状关联性腹痛需与排便相关,排便后缓解或伴有排便频率/粪便硬度改变,需记录症状发生频率和持续时间。
3、排除性检查需通过粪便常规、肠镜等检查排除炎症性肠病、结肠肿瘤等器质性疾病,无报警症状如便血、体重下降等。
4、分型依据根据主要排便异常分为腹泻型、便秘型、混合型和未定型,分型决定后续治疗方案选择。
确诊后建议调整饮食结构,避免高FODMAP食物,规律作息并配合医生进行个体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