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出现体温超过38.5摄氏度、伴有明显不适症状、持续发热超过48小时或存在高热惊厥风险时需要退热药。退热药使用需结合发热程度、个体耐受性及并发症风险综合判断。
当腋温超过38.5摄氏度或口温超过39摄氏度时建议用药,此时发热可能影响机体代谢功能。可遵医嘱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或阿司匹林等退热药。
出现头痛、肌肉酸痛等明显不适症状时,即使体温未达38.5摄氏度也可考虑用药。这类症状多与前列腺素释放有关,退热药可抑制环氧酶活性缓解症状。
持续发热超过48小时可能提示合并细菌感染,需在物理降温基础上联合药物干预。长时间发热会导致脱水风险增加,需监测电解质平衡。
儿童、孕产妇或慢性病患者出现发热时,需更严格评估用药指征。儿童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出现38摄氏度以上发热伴精神萎靡即需干预。
使用退热药期间应多补充水分,监测体温变化,避免重复用药导致肝损伤。若服药后体温持续不降或出现皮疹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