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镇痛一般在宫口开至2-3指后进行。具体实施时机需结合产妇疼痛耐受度、产程进展及麻醉评估等因素综合判断。
1、宫口条件宫口扩张2-3指时子宫收缩规律性强,此时实施硬膜外镇痛可有效阻断疼痛传导,同时避免过早麻醉影响产程。
2、产妇状态当产妇出现难以忍受的规律性宫缩痛,且疼痛评分超过4分(满分10分)时,符合镇痛介入指征。
3、胎儿情况需确认胎心监护正常,排除胎儿窘迫等禁忌证,避免麻醉对胎儿循环系统造成潜在影响。
4、麻醉评估麻醉医师需评估产妇凝血功能、腰椎状况及生命体征,排除血小板减少、颅内高压等麻醉禁忌情况。
建议产妇在孕期与产科医生充分沟通镇痛方案,分娩时配合助产士进行呼吸训练,必要时可联合导乐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