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过小不宜人流的情况可通过药物流产、期待治疗、超声监测、调整内分泌等方式处理,通常与胚胎发育迟缓、排卵期计算误差、黄体功能不足、染色体异常等因素有关。
1. 药物流产胚胎过小但确认宫内妊娠时,可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用药前后需严格超声监测胚胎位置及大小。
2. 期待治疗排卵时间延迟可能导致胚胎实际孕周偏小,建议间隔7-10天复查超声,期间观察阴道出血及腹痛情况。
3. 超声监测持续超声监测胚胎发育速度,若孕囊平均直径增长不足1mm/日或未见胎心搏动,需考虑胚胎停育可能。
4. 调整内分泌黄体功能不足者可补充黄体酮改善子宫内膜容受性,甲状腺功能异常者需同步调控TSH水平。
建议完善HCG水平动态监测,避免剧烈运动,若出现剧烈腹痛或大出血需立即急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