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属于发热,发热程度可分为低热37.3-38摄氏度、中等热38.1-39摄氏度、高热39.1-41摄氏度、超高热超过41摄氏度。
1、测量方式:不同测量部位正常体温范围不同,腋温36-37摄氏度,口温36.3-37.2摄氏度,肛温36.5-37.7摄氏度。
2、生理波动:体温受昼夜节律、运动、饮食等因素影响,下午较早晨高0.5摄氏度以内,剧烈运动后可能暂时升高1-2摄氏度。
3、病理因素:感染性疾病最常见,细菌或病毒感染可刺激体温调节中枢导致发热,其他原因包括肿瘤、风湿免疫疾病等。
4、特殊人群:婴幼儿体温调节功能不完善,体温易波动,老年人基础体温可能偏低,需结合临床表现综合判断。
建议使用水银温度计或电子温度计规范测量,发现持续发热应及时就医明确病因,避免自行服用退热药物掩盖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