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般需要检查2-4次甲功三项,具体次数与妊娠阶段、甲状腺疾病史、检查结果异常等因素有关。
1、妊娠阶段
孕早期建议首次筛查,孕中晚期根据结果每1-2个月复查,甲状腺功能异常者需增加监测频率。
2、疾病史
有甲状腺疾病史或家族史的孕妇,应在孕前及整个妊娠期加强监测,必要时每4-6周复查一次。
3、检查结果
首次检查异常者需2-4周后复查确认,确诊异常后每月监测直至分娩,产后6周需再次评估。
4、高危因素
存在流产史、不孕史、肥胖等高危因素时,建议孕前及妊娠各期增加甲功三项检查次数。
孕妇应遵医嘱定期检查,日常注意碘营养均衡,避免过度疲劳,发现颈部肿大或心慌等症状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