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后可通过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等方式处理。有机磷农药中毒通常由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误服等原因引起,需立即就医。
1、脱离毒源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通风良好的安全环境,避免继续接触农药。若为皮肤接触中毒,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分钟以上,特别注意毛发、指甲缝等易残留。眼部接触时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持续冲洗至少10分钟。呼吸道吸入者需保持气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
2、清除毒物口服中毒者在意识清醒状态下可立即催吐,但昏迷或抽搐患者禁止催吐。使用活性炭混悬液吸附毒物,配合导泻剂如硫酸镁促进排泄。洗胃应在中毒后1小时内进行,使用温盐水反复冲洗至洗出液无农药气味,昏迷患者洗胃前需气管插管保护气道。
3、使用解毒药物阿托品注射液可对抗毒蕈碱样症状,需早期足量使用至出现阿托品化。氯解磷定注射液能复活胆碱酯酶,与阿托品联用效果更佳。长托宁注射液适用于中重度中毒的持续治疗。用药过程中需密切观察瞳孔、心率等变化,防止阿托品过量。
4、对症支持治疗出现呼吸衰竭时需机械通气,维持血氧饱和度。癫痫发作可用地西泮注射液控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特别注意低钾血症。急性肺水肿患者限制液体入量,给予呋塞米注射液利尿。严重中毒者可进行血液灌流清除血液中的有机磷。
5、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持续心电监护观察心率、血压、血氧变化。定期检测全血胆碱酯酶活性评估中毒程度。观察是否出现中间综合征,表现为颈肌、肢体近端肌无力。记录24小时出入量,监测肝肾功能。中毒后3天内仍可能发生反跳现象,需延长观察期。
有机磷农药中毒后需严格卧床休息,恢复期饮食以清淡易消化为主,适量补充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中毒后1个月内避免接触任何有机磷化合物,定期复查胆碱酯酶活性。从事农业工作者应规范使用防护装备,农药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处。出现头晕、多汗等可疑症状时立即就医,不可延误治疗时机。
有机磷农药中毒可能由误食污染食物、皮肤接触农药、吸入农药蒸汽、自杀或误服、职业暴露等原因引起,可通过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血液净化治疗、心理干预等方式治疗。
1、误食污染食物食用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蔬菜水果或粮食可能导致中毒。有机磷农药会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乙酰胆碱在体内蓄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多汗流涎等症状。治疗需立即停止接触毒物,用清水或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同时使用阿托品注射液和氯解磷定注射液进行解毒。患者需住院观察,监测胆碱酯酶活性恢复情况。
2、皮肤接触农药喷洒农药时未做好防护,农药经皮肤吸收可引起中毒。初期表现为接触部位出汗、肌颤,严重时出现全身症状。应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肥皂水清洗皮肤,眼睛接触需用生理盐水冲洗。可使用碘解磷定注射液配合阿托品治疗,同时给予氧疗和心电监护。
3、吸入农药蒸汽在密闭空间使用有机磷农药可能导致吸入性中毒。表现为呼吸困难、支气管分泌物增多、瞳孔缩小等。需立即脱离中毒环境,保持呼吸道通畅,给予吸氧。严重者可气管插管,使用阿托品和氯解磷定注射液,必要时进行机械通气。
4、自杀或误服故意或意外大量摄入有机磷农药可导致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衰竭等危及生命的症状。需紧急洗胃、导泻,使用大剂量阿托品和复能剂如氯解磷定注射液,同时进行血液灌流等血液净化治疗,维持生命体征稳定。
5、职业暴露长期从事农药生产、运输、使用的从业人员可能发生慢性中毒。表现为头痛乏力、食欲减退、记忆力下降等。应调离接触岗位,进行胆碱酯酶活性检测,使用小剂量阿托品片剂治疗,加强营养支持,定期复查。
预防有机磷农药中毒需加强农药管理,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做好个人防护,储存时远离食品和儿童接触范围。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期间保持卧床休息,饮食以易消化食物为主,避免油腻刺激性食物。恢复期可进行适度活动,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胆碱酯酶活性,心理疏导对自杀患者尤为重要,家属应给予充分关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