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丙肝的两种抗病毒药物禁忌证概述

发布于 2012/10/30 16:26

干扰素、利巴韦林是治疗丙肝的常用抗病毒药物,然而由于身体情况等多方面原因,部分患者难以承受抗病毒治。目前认为,这两种药物的禁忌证主要如下:

一、干扰素

干扰素由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产生,主要是通过细胞表面受体作用使细胞产生抗病毒蛋白,从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并不直接杀伤或抑制病毒,同时还可增强起到免疫调节作用,提高抗病毒能力。

干扰素治疗的禁忌证主要包括:1、妊娠;2、精神病史;3、癫痫;4、酗酒或吸毒者;5、自身免疫性疾病;6、失代偿期肝硬化;7、有症状的心脏病;8、治疗前粒细胞<1.0×109/L;9、治疗前血小板<50×109/L;10、器官移植者急性期(肝移植除外)。

合并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病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应评估病情,谨慎选择干扰素。

二、利巴韦林

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性的抑制作用,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作为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

利巴韦林不适合妊娠、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血红蛋白病、HB<80g/L患者。而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冠心病,HB<100g/L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利巴韦林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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