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1型HCV感染者治疗12周后的应对措施
发布于 2013/04/15 16:50
发布于 2013/04/15 16:50
丙肝患者根据基因的不同可分为1、2、3、4型等多种类型,对于基因1型HCV感染者,推荐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一般在治疗12周后检测HCVRNA,根据病毒学应答情况决定后续治疗措施。
1、早期病毒学应答:早期病毒学应答是指治疗12周后患者体内检测不出HCVRNA,此时可继续用药至48周,如继续检测HCVRNA为阴性即可停药。停止治疗后的24周应再次检测HCVRNA,如为病毒学治愈,则HCVRNA仍为阴性,即持续病毒应答。
2、无应答:治疗后12周无应答的患者HCVRNA较治疗前下降<2个log,如继续用原方案治疗一般疗效不大,应停药观察。
3、部分应答:治疗12周后部分应答的患者HCVRNA虽然较治疗前下降>2个log,但仍可检出。对于此类患者,可继续用药至24周,然后重复进行HCVRNA检测,若仍可检出HCVRNA则停药,如HCVRNA已经转阴,则可继续抗病毒治疗,但总疗程须延长至72周。
特别提示:对于儿童、老年、酗酒及吸毒、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移植后复发、合并其他感染等特殊患者,应根据各自体质综合决定抗病毒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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