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原则

发布于 2025/05/11 06:21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原则主要包括氧疗支持、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机械通气支持、维持内环境稳定及防治并发症。

1、氧疗支持:

轻中度患儿可通过鼻导管或头罩吸氧维持血氧饱和度在90%-95%,避免高浓度氧导致视网膜病变。需动态监测动脉血气分析,及时调整氧流量。

2、肺表面活性物质:

确诊后应尽早气管内注入猪肺磷脂或牛肺磷脂等天然制剂,可显著降低肺泡表面张力。重复给药需间隔6-12小时,最多使用3次。

3、机械通气:

对严重病例采用常频或高频振荡通气,初始参数设置为吸气峰压20-25cmH2O,呼气末正压4-6cmH2O。需每2小时评估胸廓起伏及血气指标。

4、内环境稳定:

维持中性温度环境,控制液体入量80-100ml/kg/d。纠正酸中毒时碳酸氢钠需稀释后缓慢静滴,同时监测电解质平衡。

5、并发症防治:

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颅内出血者需控制血压波动。肺动脉高压可吸入一氧化氮,动脉导管未闭需药物或手术干预。

治疗期间需严格记录出入量,每4小时评估呼吸频率及三凹征表现。恢复期可进行非营养性吸吮训练,母乳喂养时采用半卧位防误吸。出院后定期随访肺功能发育情况,避免呼吸道感染诱发慢性肺疾病。家庭护理需保持环境湿度在50%-60%,注意观察喂养耐受性与体重增长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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