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药物性肝损伤可通过停药观察、保肝药物治疗、人工肝支持治疗、糖皮质激素治疗、肝移植等方式治疗。急性药物性肝损伤通常由药物毒性反应、代谢异常、免疫反应、遗传因素、基础肝病等原因引起。
停药观察是急性药物性肝损伤的首要措施,需立即停用可疑肝毒性药物。轻度肝损伤患者停药后肝功能可能逐渐恢复,但需密切监测转氨酶、胆红素等指标。部分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过量可通过N-乙酰半胱氨酸解毒,早期干预可显著改善预后。对于中药、抗结核药等引起的肝损伤,停药后仍需持续随访3-6个月。
保肝药物治疗常用复方甘草酸苷注射液、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双环醇片等。复方甘草酸苷通过抗炎作用减轻肝细胞损伤,多烯磷脂酰胆碱可修复肝细胞膜,双环醇则能调节肝细胞代谢。这些药物需根据肝功能分级选择,严重胆汁淤积时可联用熊去氧胆酸胶囊。用药期间需每周复查肝功能,避免重复肝毒性药物暴露。
人工肝支持治疗适用于急性肝衰竭患者,通过血浆置换、血液灌流等技术暂时替代肝脏功能。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可清除胆红素等毒素,为肝细胞再生争取时间。该治疗能改善凝血功能紊乱和肝性脑病,但需在具备重症监护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周期通常为3-5次,需配合其他综合治疗措施。
糖皮质激素治疗主要用于免疫介导的肝损伤,如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肝炎。泼尼松片起始剂量为0.5-1mg/kg/d,2周后逐渐减量。用药前需排除活动性感染,治疗期间监测血糖和电解质。对伴有自身抗体阳性的患者疗效较好,但需警惕激素相关不良反应如消化道出血。
肝移植是终末期肝病患者的最终选择,适用于国际标准化比值超过1.5伴肝性脑病的急性肝衰竭。手术需评估药物性肝损伤的不可逆性,术后需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移植后5年生存率可达70%,但需终身避免使用原致肝损药物。术前需进行详尽药物暴露史调查,防止移植肝再损伤。
急性药物性肝损伤患者应卧床休息,给予高碳水化合物、低脂饮食,每日蛋白质摄入控制在1-1.5g/kg。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酒精摄入须严格禁止。恢复期可适量补充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E,定期复查肝功能及肝脏超声。出现乏力加重、皮肤黄染等症状需及时复诊,慢性化患者需每3个月评估肝硬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