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国哲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肝胆外科
肝癌引起的肝腹水可通过利尿剂治疗、腹腔穿刺引流、腹腔热灌注化疗、靶向药物治疗、肝移植等方式治疗。肝癌腹水通常由门静脉高压、低蛋白血症、淋巴回流障碍、肿瘤腹膜转移、肝功能衰竭等原因引起。
螺内酯片联合呋塞米片是常用利尿方案,通过抑制醛固酮和排钠排水减轻腹水。治疗期间需监测电解质,避免出现低钾血症。托拉塞米注射液可用于顽固性腹水的短期强化治疗。
对于张力性腹水需行腹腔穿刺术,单次放液量不超过3000毫升。可留置引流管进行间断放液,同时补充人血白蛋白防止循环功能障碍。需严格无菌操作预防自发性腹膜炎。
采用顺铂注射液或氟尿嘧啶注射液进行腹腔热灌注,在42-45℃条件下可增强肿瘤细胞对化疗药物的敏感性。该方法能控制恶性腹水生成,同时杀伤腹膜转移灶。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等抗血管生成靶向药可抑制肿瘤血供,减少腹水产生。需配合超声检查评估门静脉癌栓情况,注意监测高血压和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符合米兰标准的早期肝癌合并顽固性腹水患者可考虑肝移植。术前需通过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控制门脉高压,术后需长期服用他克莫司胶囊等免疫抑制剂。
肝癌腹水患者应限制每日钠盐摄入不超过2克,适量补充乳清蛋白粉维持营养。卧床时建议半卧位减轻膈肌压迫,每日监测腹围和体重变化。出现发热或腹痛需警惕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应及时进行腹腔穿刺检查。所有治疗需在肝胆外科或肿瘤科医师指导下进行,根据Child-Pugh分级和肿瘤分期制定个体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