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息性放疗适用于哪些治疗

夏廷毅 主任医师

夏廷毅主任医师 空军总医院  肿瘤放疗科

放疗是现在癌症中主要的治疗方式,姑息性放疗就是其中的一种。姑息性放疗,是指应用放射方法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原发和转移病灶,以达到减轻痛苦、改善症状的目的,以此延长生命。临床上又可分为高度姑息和低度姑息两种。

高度姑息治疗用于一般状况尚好的病人,所给剂量为根治量或接近根治量,以改善症状、延长生命,个别患者可获治愈。低度姑息治疗用于一般状况较差或病已到了晚期,剂量仅为根治量的1/2或1/3,只希望起到减轻痛苦的作用。

姑息性放疗的适应证和目的:

1、止痛:癌症骨转移及软组织浸润等引起的疼痛,如乳腺癌骨转移疼痛、胰腺癌侵及后腹壁神经时疼痛、肛管和直肠癌复发盆腔转移时疼痛等。

2、缓解压迫:如恶性肿瘤引起的消化道梗阻、肺癌或纵隔淋巴肉瘤引起的上腔静脉综合征、腹腔肿瘤引起的泌尿系统梗阻等。

3、促使伴有大面积溃疡的皮肤癌、口腔癌、阴茎癌、乳腺癌的病灶缩小和愈合。

4、控制远处转移灶的发展:如肺癌、乳腺癌的颈部淋巴结转移或乳腺癌的卫星小结节转移灶等。

5、减轻脑部症状:对脑转移癌的放疗可减少头痛、呕吐及脑占位病变所致的脑神经症状。

6、作为客观治疗肿瘤有效的招标,使之缩小,同时症状相应减轻或消失,使病人得到鼓舞和坚定治病的信心,从而病人的精神面貌可因此改观,所以姑息性放疗在临床上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