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中期可以适量吃螃蟹,但需确保螃蟹新鲜且完全煮熟,避免食用蟹黄和蟹膏部分。螃蟹富含优质蛋白和矿物质,但可能携带寄生虫或细菌,过量食用可能增加胃肠不适风险。
1、新鲜度检查选择活蟹或冷冻保存良好的螃蟹,避免死蟹或变质蟹。死蟹体内细菌繁殖快,易导致食物中毒。
2、充分加热螃蟹需彻底蒸煮20分钟以上,确保中心温度达到100℃。未煮熟的螃蟹可能含副溶血性弧菌等致病菌。
3、控制食用量每周不超过1-2只中等大小螃蟹。过量摄入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或加重肝肾代谢负担。
4、避开高风险部位蟹黄和蟹膏胆固醇含量较高,且易富集重金属,建议孕妇只食用蟹腿和蟹肉部分。
孕妇食用螃蟹后如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就医。日常饮食建议以鱼虾等低汞海鲜为主,搭配多样化蛋白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