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癜康复标准主要包括皮肤紫癜消退、无新发瘀斑、实验室指标正常及原发病控制稳定。判断依据涉及症状缓解、血液检查、病因消除及功能恢复四个维度。
1、症状缓解皮肤紫癜完全消退且两周内无新发皮下出血点,关节肿痛或腹痛等伴随症状消失。
2、血液检查血小板计数持续超过100×10⁹/L,凝血功能(如PT、APTT)及毛细血管脆性试验恢复正常。
3、病因消除过敏性紫癜需脱离过敏原,感染性紫癜需病原体清除,免疫性紫癜需抗体滴度转阴。
4、功能恢复肾脏受累者尿常规及肾功能持续正常三个月以上,胃肠型紫癜患者消化功能完全恢复。
康复后仍需定期复查血常规与尿常规,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过敏性紫癜患者需持续规避可疑致敏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