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期梅毒患者不建议怀孕。梅毒可能通过胎盘垂直传播导致胎儿感染,引发流产、死胎或先天性梅毒,建议完成规范治疗并确认血清学转阴后再考虑妊娠。
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即使在无症状潜伏期,仍有较高概率导致胎儿发育异常或死亡。
妊娠前需连续两次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阴性,间隔3个月以上,确保无活动性感染。
潜伏期梅毒需完成苄星青霉素规范治疗,早期潜伏期注射1-2次,晚期潜伏期需3次,疗程结束后随访2-3年。
意外妊娠者需立即复查血清学,妊娠早中晚期各注射苄星青霉素1次,新生儿出生后需接受预防性治疗。
备孕前建议夫妻共同筛查梅毒,治疗期间严格避孕,完成治疗后经产科与感染科医生评估再计划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