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风湿一般在产后42天内开始治疗效果最佳。实际治疗时机受到病情严重程度、个体恢复差异、是否合并其他疾病、治疗依从性等因素影响。
轻度关节疼痛可在产后2周内开始物理治疗,严重关节肿胀需在确诊后立即用药。
剖宫产产妇因手术创伤可适当延后1-2周治疗,顺产产妇建议恶露干净后即开始干预。
合并贫血或感染的产妇需先控制基础疾病,待血红蛋白恢复至90g/L以上再行抗风湿治疗。
能坚持复诊和康复锻炼的产妇可适当提前干预时间,哺乳期患者需避开影响乳汁分泌的药物。
建议出现晨僵超过30分钟或关节红肿症状时尽早就诊,治疗期间注意关节保暖并补充钙质,避免接触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