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无力患者可以生育,但需在病情稳定期并严格遵医嘱管理。妊娠可能加重症状或诱发危象,需综合评估药物安全性、肌无力类型及并发症风险。
孕前需由神经内科和产科联合评估,重点监测眼肌型或全身型症状是否控制稳定,胸腺异常者建议手术切除后再妊娠。
溴吡斯的明等胆碱酯酶抑制剂相对安全,但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需提前更换为妊娠友好药物,禁用影响胎儿发育的甲氨蝶呤。
孕期可能因激素变化导致症状波动,需增加肌力监测频率,分娩方式建议选择剖宫产以规避产程体力消耗风险。
新生儿暂时性肌无力概率约10%-20%,需准备产后新生儿监护,但先天性肌无力综合征等遗传性疾病实际发生率极低。
计划妊娠前3个月应完成用药方案优化,整个孕期保持钙剂和维生素D补充,产后避免劳累并警惕症状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