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心肌病可能复发,具体与心肌病类型、孕前心脏功能状态等因素相关。妊娠期血流动力学变化可能加重心脏负荷,诱发原有心肌病复发或恶化。
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可能导致心脏负荷加重,对于既往有心肌病病史的孕妇,可能诱发心功能不全。围产期心肌病孕妇在分娩后可能出现病情反复,需持续监测心功能。部分扩张型心肌病患者妊娠后可能出现心室重构加速,与激素水平变化及氧化应激反应增强有关。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妊娠期间可能因心率增快导致左心室流出道梗阻加重,出现呼吸困难或胸痛症状。限制型心肌病孕妇更容易发生静脉回流受阻,增加肺水肿风险。
存在罕见遗传性心肌病的孕妇,妊娠可能成为疾病显性表达的诱因。某些代谢性心肌病在孕期营养需求变化时可能出现心肌能量代谢障碍。部分免疫性心肌病患者妊娠后可能因自身抗体水平波动导致心肌炎症反应复发。妊娠期特有的内分泌环境变化可能影响某些离子通道病相关心肌病的电稳定性。极少数情况下,既往无症状的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可能在妊娠期首次出现临床表现。
建议孕前进行详细心脏评估,妊娠期间定期监测心电图和心脏超声。出现气促、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或下肢水肿时应及时就诊。分娩方式需根据心功能状态个体化选择,必要时需多学科团队共同管理。产后应继续随访至少6个月,部分患者需要长期抗心衰治疗。哺乳期用药需特别注意药物对婴儿的影响,必要时采用人工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