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过程通常包括先兆期、强直期、阵挛期和恢复期四个阶段,具体表现与发作类型有关。
1、先兆期部分患者在发作前数秒至数分钟可能出现先兆症状,表现为视觉异常如闪光或黑蒙,听觉异常如耳鸣,嗅觉异常如闻到焦糊味,或出现莫名的恐惧感、似曾相识感。局灶性发作患者可能保留意识,而全面性发作患者通常无先兆表现。先兆症状有助于患者预判发作并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强直期患者突然意识丧失,全身骨骼肌持续性收缩,表现为头后仰、双眼上翻、牙关紧闭、四肢强直伸展。呼吸肌强直收缩可能导致暂时性呼吸暂停,出现面部青紫。此期持续10-30秒,可能因肌肉剧烈收缩导致舌咬伤或关节脱位。脑电图显示高频高幅棘波,反映大脑神经元异常同步放电。
3、阵挛期全身肌肉转为节律性收缩与松弛交替,表现为四肢抽动、下颌抖动,可能伴随大小便失禁。由于胸腹肌阵挛运动,呼吸呈现断续的鼾声。此期通常持续30-60秒,抽动频率逐渐减慢直至停止。发作过程中可能因唾液分泌增多出现口吐白沫,强烈肌肉活动可导致乳酸堆积引发肌肉酸痛。
4、恢复期抽搐停止后患者进入昏睡状态,意识逐渐恢复过程中可能出现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或情感异常如暴躁哭泣。部分患者发作后出现头痛、疲乏或局部肢体短暂瘫痪。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后常见持续数小时的深睡眠。此期脑电图显示弥漫性慢波,反映神经元抑制过程。
癫痫发作后应保持患者侧卧位防止误吸,移除周围危险物品,记录发作持续时间与具体表现。避免强行约束肢体或塞入硬物到口腔,发作超过5分钟或连续多次需紧急就医。日常需规律服药如丙戊酸钠缓释片、左乙拉西坦片或卡马西平片,保证充足睡眠,避免闪光刺激与过度疲劳,定期复查脑电图评估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