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皮肤灼伤、严重红斑、水疱、头晕恶心或光敏反应时需立即停止光疗。光疗常用于治疗银屑病、白癜风等疾病,但部分患者可能出现不耐受情况,需根据个体反应调整治疗方案。
1、皮肤灼伤光疗过程中若出现皮肤灼热感伴随持续性疼痛,提示可能发生光毒性反应。这与紫外线剂量过高或皮肤屏障功能受损有关,表现为局部皮肤发红脱屑,严重时可形成焦痂。此时需立即中断治疗,冷敷缓解症状,并遵医嘱使用湿润烧伤膏或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预防感染。
2、严重红斑治疗24小时后仍不消退的鲜红色斑块属于异常反应,常见于肤色较浅或近期服用光敏药物的患者。红斑区域可能出现肿胀和灼热感,提示紫外线超量吸收。需暂停光疗直至皮肤恢复,必要时外用氢化可的松乳膏减轻炎症。
3、水疱形成皮肤表面出现簇集性水疱是严重光损伤的标志,多因累积照射剂量过大导致。疱液清亮或浑浊均提示表皮层分离,此时切忌自行挑破,应保持创面清洁干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磺胺嘧啶银乳膏预防继发感染。
4、全身不适头晕目眩、心悸呕吐等系统性症状可能与紫外线引发的组胺释放有关,尤其多见于全身照射治疗时。这类反应往往提示机体对光疗耐受性差,需终止治疗并监测血压心率,必要时静脉补液纠正脱水。
5、光敏反应服用磺胺类、四环素类等光敏药物后出现皮肤瘙痒或荨麻疹,属于药物与紫外线相互作用引发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光疗,避免日光暴晒,口服氯雷他定片缓解症状,后续治疗需更换非光敏性替代药物。
光疗期间应每日检查皮肤反应,治疗前后避免使用香水等光敏物质,穿着深色衣物减少散射紫外线吸收。治疗间隔期可涂抹无刺激性保湿霜维持皮肤屏障功能,出现异常症状需记录发生时间与照射剂量供医生评估。建议治疗初期采用渐进式增量法,老年患者及免疫功能低下者需更严格监测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