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可通过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血液净化等方式治疗。农药中毒通常由误服、皮肤接触、吸入、职业暴露、蓄意摄入等原因引起,可能表现为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意识障碍、抽搐、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症状。
1. 脱离毒源立即远离农药污染环境,避免继续接触毒物。皮肤沾染农药时需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分钟以上。眼部接触需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持续冲洗至少10分钟。职业暴露者应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防止毒物经呼吸道或皮肤持续进入体内。
2. 清除毒物口服中毒6小时内可考虑洗胃,常用生理盐水或温水反复灌洗至洗出液澄清。活性炭混悬液可吸附胃肠道残留毒物,成人剂量50克配成混悬液服用。导泻可用硫酸镁溶液促进毒物排出,但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者。皮肤清洗后可用肥皂水二次清洁,毛发指甲等易残留部位需重点处理。
3. 解毒药物有机磷中毒可使用氯解磷定注射液和阿托品注射液,前者恢复胆碱酯酶活性,后者对抗毒蕈碱样症状。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可静脉注射地西泮注射液控制抽搐。百草枯中毒早期可用白陶土混悬液吸附毒物,但缺乏特效解毒剂。重金属农药中毒需用二巯丙磺酸钠注射液进行螯合治疗。
4. 对症支持呼吸困难者给予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抽搐发作时静脉推注咪达唑仑注射液控制症状。心律失常可用盐酸胺碘酮注射液稳定心律。急性肾损伤需进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肝损伤患者可静脉输注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保护肝细胞。
5. 血液净化重度中毒可进行血液灌流或血浆置换,清除血液中的游离毒物。血液灌流采用活性炭或树脂吸附柱,适用于脂溶性毒物清除。血浆置换能快速清除蛋白结合率高的毒物,每次置换2000毫升血浆。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适用于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
农药中毒后需密切监测生命体征72小时,警惕迟发性毒性反应。恢复期应避免再次接触同类农药,从事农业工作者须规范使用防护装备。饮食宜选择易消化食物,适量补充维生素B族和优质蛋白促进修复。出现头晕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复诊,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胆碱酯酶活性。心理干预对蓄意服毒者尤为重要,建议家属加强陪护并配合专业心理咨询。
农药中毒性肾病可通过脱离毒源、血液净化、药物治疗、营养支持和康复管理等方式治疗。农药中毒性肾病通常由有机磷类、百草枯等农药经皮肤、呼吸道或消化道吸收后损伤肾脏引起,临床表现为少尿、水肿、血肌酐升高等。
1、脱离毒源立即终止农药接触是治疗基础。皮肤污染者需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口服中毒者可用活性炭吸附毒物,吸入中毒者转移至通风环境。同时清除被污染的衣物,避免毒物持续吸收加重肾损伤。接触百草枯等剧毒农药时,即使无症状也需留院观察。
2、血液净化重度中毒者需进行血液灌流或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血液灌流能直接清除血液中的有机磷化合物,CRRT可稳定清除中小分子毒素并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百草枯中毒6小时内行血液净化效果最佳,超过24小时则疗效显著降低。
3、药物治疗有机磷中毒可静脉注射阿托品注射液对抗胆碱能症状,同时使用氯解磷定注射液复活胆碱酯酶。百草枯中毒早期可大剂量使用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抑制肺纤维化,配合还原型谷胱甘肽注射液抗氧化。出现急性肾损伤时需用呋塞米注射液利尿。
4、营养支持急性期需限制蛋白质摄入量,给予葡萄糖注射液维持能量。恢复期逐步增加优质蛋白如乳清蛋白粉,补充复方氨基酸注射液纠正负氮平衡。同时监测血钾、血磷水平,必要时使用降钾树脂或碳酸钙片调控电解质。
5、康复管理肾功能未完全恢复者需定期监测尿常规和肾小球滤过率,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遗留慢性肾脏病者需长期控制血压,可选用缬沙坦胶囊延缓肾病进展。合并周围神经病变时可配合甲钴胺片营养神经,逐步恢复运动功能。
农药中毒性肾病患者康复期应保持低盐低脂饮食,每日饮水量控制在2000毫升左右,避免剧烈运动加重肾脏负担。接触农药作业时需穿戴防护服和防毒面具,工作后及时清洗皮肤。若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不可延误治疗时机。恢复后每3-6个月复查肾功能,发现异常及时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