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指人体接触或摄入有机磷类农药后,因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导致神经功能紊乱的中毒反应。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由杀虫剂、除草剂等农药引起,典型表现为瞳孔缩小、多汗、肌颤、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1、中毒机制有机磷农药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乙酰胆碱在神经突触处大量蓄积,持续刺激胆碱能受体,导致副交感神经、运动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这种毒性作用在接触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即可显现,根据接触剂量不同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中毒。
2、接触途径中毒常见于皮肤接触农药喷洒、吸入农药雾滴或误服污染食物。农业生产者因配药时不戴防护手套、逆风喷洒易发生皮肤吸收;儿童误服存放不当的农药容器是家庭主要中毒原因。部分案例因食用近期喷洒农药的蔬菜水果导致消化道摄入。
3、典型症状早期出现头晕、恶心、多汗、瞳孔针尖样缩小;进展期表现为呕吐、腹痛、肌纤维震颤、流涎;重度中毒时出现肺水肿、昏迷、呼吸肌麻痹。部分患者中毒后1-4天可能发生中间综合征,表现为颈肌、肢体近端肌群无力。
4、诊断方法结合农药接触史与临床症状,通过检测血液胆碱酯酶活性确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降至70%以下有诊断意义,30%以下提示重度中毒。尿中可检出有机磷代谢产物,如对硝基酚等。需与中暑、脑炎、食物中毒等疾病鉴别。
5、急救措施立即脱离污染源,脱除污染衣物并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口服中毒者需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阿托品可对抗毒蕈碱样症状,氯解磷定能复活胆碱酯酶。重度中毒需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必要时进行血液灌流治疗。
预防有机磷中毒需规范存放农药,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喷洒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工作服单独洗涤。蔬菜水果食用前用流水浸泡15分钟以上。出现中毒症状需立即送医,延误治疗可能导致呼吸衰竭、迟发性神经病变等后遗症。恢复期患者应避免再次接触有机磷化合物,定期复查胆碱酯酶活性。
有机磷农药中毒后可通过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等方式处理。有机磷农药中毒通常由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误服等原因引起,需立即就医。
1、脱离毒源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通风良好的安全环境,避免继续接触农药。若为皮肤接触中毒,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分钟以上,特别注意毛发、指甲缝等易残留。眼部接触时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持续冲洗至少10分钟。呼吸道吸入者需保持气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
2、清除毒物口服中毒者在意识清醒状态下可立即催吐,但昏迷或抽搐患者禁止催吐。使用活性炭混悬液吸附毒物,配合导泻剂如硫酸镁促进排泄。洗胃应在中毒后1小时内进行,使用温盐水反复冲洗至洗出液无农药气味,昏迷患者洗胃前需气管插管保护气道。
3、使用解毒药物阿托品注射液可对抗毒蕈碱样症状,需早期足量使用至出现阿托品化。氯解磷定注射液能复活胆碱酯酶,与阿托品联用效果更佳。长托宁注射液适用于中重度中毒的持续治疗。用药过程中需密切观察瞳孔、心率等变化,防止阿托品过量。
4、对症支持治疗出现呼吸衰竭时需机械通气,维持血氧饱和度。癫痫发作可用地西泮注射液控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特别注意低钾血症。急性肺水肿患者限制液体入量,给予呋塞米注射液利尿。严重中毒者可进行血液灌流清除血液中的有机磷。
5、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持续心电监护观察心率、血压、血氧变化。定期检测全血胆碱酯酶活性评估中毒程度。观察是否出现中间综合征,表现为颈肌、肢体近端肌无力。记录24小时出入量,监测肝肾功能。中毒后3天内仍可能发生反跳现象,需延长观察期。
有机磷农药中毒后需严格卧床休息,恢复期饮食以清淡易消化为主,适量补充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中毒后1个月内避免接触任何有机磷化合物,定期复查胆碱酯酶活性。从事农业工作者应规范使用防护装备,农药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处。出现头晕、多汗等可疑症状时立即就医,不可延误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