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可通过催吐、补液、禁食、药物治疗、就医治疗等方式处理。食物中毒通常由细菌污染、毒素摄入、化学物质、病毒感染、寄生虫感染等原因引起。
1、催吐在进食可疑食物2小时内且意识清醒时,可饮用温盐水或按压舌根催吐,减少毒素吸收。但腐蚀性毒物中毒、昏迷患者禁止催吐。误食强酸强碱需立即饮用牛奶或蛋清保护胃肠黏膜。
2、补液腹泻呕吐会导致脱水,需少量多次补充口服补液盐或淡盐水,每小时饮用200-300毫升。出现尿量减少、眼窝凹陷等脱水表现时,可饮用含电解质的运动饮料。
3、禁食急性期需禁食8-12小时,待呕吐缓解后从米汤、藕粉等流质饮食开始。避免食用奶制品、高纤维食物。恢复期选择易消化的面条、馒头等低脂少渣食物。
4、药物治疗细菌性中毒可遵医嘱使用蒙脱石散、盐酸小檗碱片、诺氟沙星胶囊等。病毒性腹泻可用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调节肠道菌群。发热超过38.5℃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片。
5、就医治疗出现持续呕吐、血便、意识模糊、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就医。重症患者可能需要洗胃、静脉补液或抗生素治疗。保留可疑食物样本便于检测病原体。
预防食物中毒需注意食材新鲜度,生熟分开处理,肉类彻底加热。外出就餐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避免食用野生蘑菇、河豚等高风险食物。定期清洁冰箱,剩菜冷藏不超过24小时。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记录进食史,严重时拨打急救电话。恢复期2-3天内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加重胃肠负担。
预防沙门菌食物中毒需通过严格食品处理、个人卫生管理和环境控制实现。主要措施包括生熟分开、充分加热食物、保持厨房清洁、避免食用高风险食品、及时冷藏易腐食品等。
1、生熟分开处理生肉、禽蛋等食材时需使用专用刀具和砧板,避免与即食食品接触。生食可能携带沙门菌,交叉污染是常见传播途径。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储存,冰箱内生食需密封并置于下层。接触生食后需用肥皂彻底洗手,防止细菌通过手部传播至其他食物或餐具。
2、充分加热肉类、禽类需加热至内部温度超过70℃并维持15秒以上,鸡蛋应煮至蛋黄凝固。沙门菌在60℃环境下15分钟可被灭活,但部分耐热菌株需要更高温度。微波加热需注意翻动食物确保受热均匀,剩余食物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复热。避免食用未全熟的溏心蛋或半生肉类。
3、厨房清洁每周用沸水或含氯消毒剂处理台面、刀具等接触面,抹布需每日煮沸消毒。沙门菌可在干燥环境存活数周,潮湿环境下繁殖更快。冰箱内壁及密封条需每月清洁,避免冷凝水成为污染源。垃圾及时清理,防止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传播病原体。
4、规避高风险食品慎食生乳、软质奶酪等未灭菌乳制品,生食蔬菜水果需浸泡清洗。沙门菌常见于禽肉、蛋类及受污染的蔬果,贝类因滤食特性易富集病原体。外出就餐避免选择卫生条件差的摊贩,不饮用未经处理的天然泉水或地表水。
5、低温保存采购后2小时内需将易腐食品放入4℃以下冷藏,冷冻室维持-18℃。沙门菌在4℃以下繁殖受抑制,但低温不能杀灭已有细菌。熟食室温存放不超过1小时,外卖食品应尽快食用。定期检查冰箱温度,避免因故障导致食品变质。
日常需加强手部卫生,餐前便后使用流动水洗手至少20秒。出现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隔离餐具,避免为他人备餐。免疫功能低下者、婴幼儿及孕妇应彻底避免生食,禽蛋类食物需延长加热时间。定期检查家庭饮用水质量,农村地区注意畜禽养殖场所与生活区的隔离。发现集体中毒事件需立即报告疾控部门,保留可疑食品样本供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