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检测频率通常为1-3个月一次,具体需根据个体健康状况、血糖控制情况及医生建议调整。
健康成年人若无糖尿病高危因素,建议每年体检时检测一次空腹血糖。存在超重、高血压、家族糖尿病史等高危因素者,每6个月需复查血糖指标。妊娠期女性应在孕24-28周进行糖耐量筛查,确诊妊娠糖尿病后需每周监测血糖。已确诊糖尿病患者使用口服降糖药者,初期每周检测2-4次指尖血糖,血糖稳定后可改为每周1-2次。胰岛素治疗患者需每日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并根据血糖波动调整检测频次。使用动态血糖监测系统的患者,每10-14天需更换传感器并校准设备。老年糖尿病患者合并心脑血管疾病时,应适当增加夜间血糖监测次数。青少年1型糖尿病患者在生长发育期、运动量变化或感染期间,需临时增加每日检测次数。围手术期患者术前3天起需每日监测三餐前后及睡前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可作为3个月血糖控制的补充评估手段。
日常需保持规律饮食和适度运动,避免空腹检测前8小时进食含糖食物。检测前24小时不宜剧烈运动或饮酒,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者需主动告知医生。居家监测应记录每次检测数值,就诊时携带完整血糖记录本供医生参考。血糖仪需定期用标准液校准,试纸条需在有效期内避光保存。出现明显口干、多尿、体重下降等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复查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