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手术禁忌症主要包括凝血功能障碍、严重休克未纠正、脑干功能衰竭、多器官功能衰竭、手术区域感染未控制等情况。需结合患者个体情况综合评估手术风险。
1、凝血功能障碍存在严重血小板减少或凝血因子缺乏时,开颅手术可能导致难以控制的术野出血。术前需完善凝血功能检查,必要时输注血小板或新鲜冰冻血浆纠正。对于长期服用抗凝药物的患者,需根据药物半衰期调整停药时间。
2、严重休克未纠正循环不稳定患者无法耐受麻醉和手术创伤。收缩压持续低于90mmHg时,应先进行液体复苏和血管活性药物支持。创伤性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者,需优先处理活动性出血。
3、脑干功能衰竭出现双侧瞳孔散大固定、脑干反射消失等脑死亡征象时,手术无法改善预后。需通过脑电图、脑血管造影等检查确认脑功能不可逆丧失。此类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器官捐献事宜。
4、多器官功能衰竭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肝肾衰竭等严重并发症时,手术耐受性极差。需先进行器官功能支持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手术指征。高龄患者尤其需要全面评估各系统功能储备。
5、手术区域感染未控制头皮严重感染或开放性伤口化脓时,手术可能引起颅内感染扩散。需先进行彻底清创和敏感抗生素治疗。对于合并脑脊液漏的患者,应预防性使用能透过血脑屏障的抗生素。
对于颅脑损伤患者,术前需全面评估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表现。术后应密切监测颅内压变化,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康复期需根据神经功能缺损程度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包括高压氧治疗、运动疗法和认知训练等。家属应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气道管理和营养支持,定期随访评估恢复情况。
单纯性肥胖患者可以考虑减重手术,但需严格评估手术适应症和禁忌症。
减重手术适用于体重指数超过32.5且合并代谢性疾病,或体重指数超过37.5的单纯性肥胖患者。常见术式包括腹腔镜袖状胃切除术和腹腔镜胃旁路术。手术能有效减少胃容量或改变食物吸收路径,帮助患者长期控制体重。术前需排除严重心肺功能不全、凝血功能障碍、未控制的精神疾病等禁忌症。术后可能出现营养不良、吻合口瘘、倾倒综合征等并发症,需要终身随访和营养管理。
减重手术后需长期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保持规律运动并建立健康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