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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期间产妇如何配合助产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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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丽
林丽丽 副主任医师
桂林南溪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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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危重孕产妇判定标准

危重孕产妇的判定标准包括严重产后出血、子痫前期重度、胎盘早剥等危及生命的产科并发症。

危重孕产妇通常存在威胁生命的妊娠或分娩相关疾病。严重产后出血指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失血量超过1000毫升,伴随休克表现。子痫前期重度表现为血压显著升高超过160/110毫米汞柱,伴有头痛、视物模糊、肝功能异常等靶器官损害。胎盘早剥时出现持续性腹痛、子宫张力增高及胎心异常。其他判定标准还包括羊水栓塞导致的突发低氧血症、凝血功能障碍,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引起的黄疸、肝衰竭,以及严重感染引发的脓毒症休克。这些情况均需立即启动多学科团队抢救。

孕产妇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即刻就医,由产科医生评估后转入重症监护病房进行生命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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