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患者功能锻炼注意五点
发布于 2012/03/31 14:49
发布于 2012/03/31 14:49
功能锻炼是治疗骨折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使骨折的肢体迅速恢复正常功能。为了更好地进行功能锻炼,必须充分发挥病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做功能锻炼时,患者必须按一定的方法循序渐进,否则可引起不良后果。
骨折后功能锻炼一般为三个阶段:
1、骨折早期:伤后1~2周内,患肢局部肿胀、疼痛,容易再发生移位,此期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使患肢肌肉作舒缩活动。例如,前臂骨折时,可作轻微的握拳及手指伸屈活动,上臂仅作肌肉舒缩活动,而腕、肘关节不活动。股骨骨折可作股四头肌舒缩活动等。骨折后功能锻炼的原则是:与骨折部位相邻的上下关节暂不活动,而身体其他各部位关节均应进行功能锻炼。此期功能锻炼的目的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有利于消肿,防止肌肉萎缩,避免关节僵硬。
2、骨折中期:两周以后患肢肿胀消退,局部疼痛逐渐消失,骨折端已发生纤维连接,并正在逐渐形成骨痂,骨折部日趋稳定。除继续进行患肢肌肉的舒缩活动外,此时,应在健肢或医护人员的帮助下,逐步活动与骨折部位相邻的上下关节。动作应缓慢,活动范围应由下到大,至接近临床愈合时应增加活动次数,加大运动幅度和力量。例如股骨骨折,在小夹板固定及持续牵引的情况下,可进行撑臂抬臂,伸屈髋、膝等活动。
骨折后期:骨折临床愈合后,功能锻炼的主要形式是加强患肢关节的主动活动锻炼,使各关节迅速恢复正常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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