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没灯住户摔骨折赔3万
发布于 2012/03/31 16:31
发布于 2012/03/31 16:31
因楼道里没有灯和扶手,李女士两次摔伤,多处骨折。为此,她起诉物业,索赔近3万元。近日,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女士是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中苑的业主,2008年3月入住。李女士称,其居住的楼房一层单元门为全封闭式,光线本来就暗,且楼道内没有灯光照明,从电梯间到单元门之间有9层台阶,台阶两侧也没有扶手。
李女士出院后,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尽快安装电灯和扶手,并提出索赔。物业仅安装了电灯,但一直没有赔偿。
2010年1月2日,李女士全家外出聚餐,下楼时,楼道灯又不亮了,李女士又摔了出去,经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踝关节骨折、右腓骨小头骨折、右腓神精损伤、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
李女士认为,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其两次受伤,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近3万元。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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